舉辦目的
依據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13條第3項規定,受委託機構之催收人員應完成催收專業訓練課程,本院希望藉由涵蓋催收相關趨勢議題與符合法定規範要求之線上課程,協助受金融機構委託辦理應收債權催收之從業人員瞭解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刑法等必備法規條文,熟悉催收作業相關準則與紀律規範,進而達成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減少客訴問題之目標。
上課期間
1.繳費完成,且經本院確認無誤後,三個工作天內即以E-mail通知上課資訊。
2.本課程閱讀期間為60天(自寄出開班訊息E-mail後的次日起算),閱讀期間內,可不限次數、24小時上網研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