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目的
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2條規定,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法令遵循單位所屬人員、國內營業單位、資訊單位、財務保管單位及其他管理單位之法令遵循主管,每年應至少參加十五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訓練內容應至少包含新修正法令、新種業務或新種金融商品。為協助從業人員掌握最新法令規範及新種業務等相關資訊,特邀擁有多年實務經驗講座錄製線上課程,提供多元、便捷學習管道。
上課期間
1.繳費完成,且經本院確認無誤後,三個工作天內即以E-mail通知上課資訊。
2.本課程閱讀期間為30天(自寄出開班訊息E-mail後的次日起算),閱讀期間內,可不限次數、24小時上網研習課程。